~國安50年 | 23條立法咨詢文件的錯漏 (三篇 2024.02.27)~

國安50年 | 23條立法咨詢文件的錯漏

23條立法咨詢文件匆匆推出,難免錯漏,不得不撰文三篇促其改正。

作者: 黃賢 標籤: 品味歷史 Back to Menu 目錄 Download下載

本文分三篇,提出的教訓並非全部,但能覆蓋國安、機密立法時要考慮的主要問題,有利完善法律條文內部的完整性,方便檢視有關條文是否合理處理國安、機密事項的整個生命周期。

第一篇,先在適當範圍內,分享一下我接觸內地國安50年的體驗,以作警示,鋪墊解構此次立法的思路。

第二篇檢視公眾諮詢文件的幾個建議,分別涉及最新的和最老的條款。概括而言,有關建議條款羅列拼湊,反映解讀、認知盲點乃至誤讀的嫌疑。

第三篇則評述有關建議條款囿於香港本位的小格局,未能從國家高位思考。

錯漏是顯著的,法理是明擺着的,歷史是改變不了的,成敗輸贏,事在人為,祝君好運!

而今多快好省立法,唯遵循孔子古訓:「成事不說,遂事不諫,既往不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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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難興校──回顧香港中文大學的艱辛歷程 (2023.07.31)~ 

多難興校──回顧香港中文大學的艱辛歷程

中文大學管治有沒有問題?難免。以前有沒有討論過有關問題?肯定有。討論有沒有結果?據聞2016年有個共識。大難當頭,如何自處?

作者: 黃賢 標籤: 品味歷史 Back to Menu 目錄 Download下載

本文回顧中大的艱辛歷程,篳路藍縷啟山林。(灼見名家製圖)

本文回顧中大的艱辛歷程,篳路藍縷啟山林。(灼見名家製圖)

香港中文大學又一次危立風口浪尖。這不是它第一次要承受政府、政客的壓力。

多難興校,難得這兩年中大國際排名一直高企,還升上中國第五(註1)。卻總是有些勢力,以慣常手段,打着「改革」、「架床叠屋」等似是而非的口號,急不及待企圖動其根基,慶幸其幾次都雖敗猶榮。權貴若真的關心高等教育,要銘記「四改三」未幾又要「三改四」的慘痛教訓,特別是當年的作俑者。(註2)

在香港打壓大學屢見不鮮。而潛台詞的手段,不外以撥款為人質,逼迫大學就範。早在1928年,就有勢力以「節省公帑」等同樣似是而非的口號,企圖關掉香港大學,連多年前在其任內創立港大的前港督盧吉,也被迫要出面為港大辯護。慶幸連在倫敦殖民部的官員也有眼光,頂住這股壓力,懂得珍惜來之不易的建樹,沒有讓這些作俑者成歷史罪人。(註3)

英國外交部文件(CO129/511/14)證殖民部挺香港大學。

英國外交部文件(CO129/511/14)證殖民部挺香港大學。

時代不便深究施壓者的動機,特別是立法會尤若縮頭烏龜(註4),不召開公聽會,卻收集架床叠屋式的書面意見。而作俑者更操弄慣常的「拔高」、「寧左勿右」手段,又「《基本法》斷章取義」,又「完全自主」,恐怕快編造成又一「國家安全」隱患。

百姓只好品味歷史,看圖識字,回顧一下中大的艱辛歷程,篳路藍縷啟山林。

《易》:「同人於野,亨,利涉大川。」

《易》:「同人於野,亨,利涉大川。」

篳路藍縷,期待照片中啟山林者現身説法。

篳路藍縷,期待照片中啟山林者現身説法。

多難興校(一):崇基歲月

中大源於內地又一次政治動亂,大批難民湧港,其教育頓成難題,特別是高等教育。鑒此,基督教各宗派合力籌辦崇基學院,錢穆等內地學者也在港成立新亞、聯合等多所漢語教學的學院、專科學校。以1956年為例,升讀港大,只有275人;負笈台灣,內地的分別是431和363人,可見供遠不應求。

匆匆草創,崇基具體何時成立已不便稽查,籌辦機構的記載,也在打架,分別是1951年和1952年。我傾向1951年10月。

崇基書院創辦於1951年的版本。

崇基書院創辦於1951年的版本。

崇基書院創辦於1952年的版本。

崇基書院創辦於1952年的版本。

但慶幸壞事也能變好事:因為形勢緊迫,各基督教宗派之間的教義難以協調成教材,崇基才得以成為以基督精神為基礎的人文教育機構,而沒有成為神學院,也因如此,才容易日後獲得批地和升級為大學。(註5)

崇基也因天時、人和,得來地利,在新界獲得大片建校空間,還幾經討價還價,團結當地四戶居民抵禦地區官員的反對,既擴大面積,還以激將法增設火車站。(註6)冥冥似乎應驗《易》的「同人於野,亨,利涉大川」。日後的校園就是以崇基為基礎。附上1954年行政局討論批地的文件,和何明華會督的校舍設計草圖:

1954年行政局討論撥地給崇基學院的文件。

1954年行政局討論撥地給崇基學院的文件。

何明華會督的草圖。

何明華會督的草圖。

何明華會督的草圖。

何明華會督的草圖。

何明華會督的草圖。

何明華會督的草圖。

多難興校 (二):暴動帶來新方向

1956年,崇基學院算是安頓了,然而擴大高等教育的問題,雖多經考慮,還是難以推動。按英國傳統做法,首選方案是學生經考核後,由香港大學授予學位;但此方案無法解決語言和人數的問題,還包括港大校長Lindsay-Ride 的「軟對抗」。(註7)

港大校長反對中大的歪理。

港大校長反對中大的歪理。

契機來於又一政治動亂:1956年「雙十節」國民黨勢力藉故挑起真的暴動。(註8)親國民黨勢力備受抨擊,很多未正式納入港府教育體系的學院此前都曾有台灣資助,自此難以獲得支援,為籌辦另一所大學掃平政治障礙(註9)。在崇基的推動下,1957年初和教署主任Crozier開會得到首肯(註10),遂連同新亞和聯合書院共同成立專上學校協會(joint council),正式推動籌辦一所大學。

多難興校(三):名正言順

還有一個關鍵問題,令辦大學計劃差點難產:如何取名?解決方法同時能解答為什麼選定「中文」大學,而不採用「聯合」、「城市」、「維新」、「國子監」等等其他或許更適合的名稱。用中文教學只算是「次要」原因。

問題源於一個現在已廢掉的古老規矩。按當時英國的儀禮,大學地位獨特,一個城市只能有一所大學,其chancellor由皇室擔任,僅掛名主持,不負管理責任,更不便有雙胞。同一城市所有高等學府的學位,均由唯一一所大學頒發,由chancellor扑頭。(註11)其後大學普及,畢業生眾多,該規矩也廢除,chancellor也由知名人士頂替,並非全職。

因此整個大英聯邦,當時只有兩個城市因歷史原因,擁有兩所允許頒發學位的大學,而都是多難興校:一是愛爾蘭的都柏林,既擁有16世紀成立的Trinity College(”college”在外國即大學,如哈佛大學本科生念的是Harvard College),又有天主教的National U(即此前的Royal U、Queen’s U),是經長期血淋淋鬥爭的妥協產物。另一是加拿大的蒙特利爾,既擁有較老的McGill U,又在加拿大自治後(怕美國侵略,1867年合併4個殖民地組成加拿大聯邦,妥協奉行雙語制)成立用法語的Université de Montréal。

構思的大學若選錯名,必定在倫敦觸礁。慶幸崇基在未正式提出成立大學前,就未雨綢繆提防節外生枝,定調選用唯一能被採納的”The Chinese University”(”The”是關鍵,不是”a“更不是”any“),超前化解危機,餘下就是歷史。

中文大學命名的考慮。

中文大學命名的考慮。

多難興校 (四):後顧前瞻

中文大學管治有沒有問題?難免。以前有沒有討論過有關問題?肯定有。討論有沒有結果?據聞2016年有個共識。(註12)大難當頭,如何自處?但願能又一次慶幸超越。往後如何?套用現在政治歪理:時勢「叵測」,不便「妄議」。(註13)

孔子修《左傳》時不知是否已預知有今天:「明恕而行,要(約)之以禮,雖無有質,誰能間之?」(註14)

利益申報:

筆者和中文大學沒有直接關係,文中所用資料,是在研究多個領域的不同問題時,在多個公開、不公開的檔案館和收藏中連帶看到,凑巧都涉及中大,可見其影響,堪列香港核心價值。

間接關係,要回到 90 年代末,和中大地理與資源學系地球信息中心一起,申請到香港政府最早的一批科研撥款(近千萬),用於遙感。N 年沒有跟進,據聞該中心已成爲中國國家遙感中心的香港基地。

更間接的,是筆者在北大的學生,有成為中大教授,也有擔任中大法學院創院時的法律學教育諮詢委員。

任何通訊,煩經灼見名家代轉。

註:

  1. QS排名,中國第五。
  2. 〈那些年──我們一起經歷過的四改三〉,《中大學生報》
  3. 官員批語:“HK University: no doubt the creation of idealists, and a financial drain. But the ideal may still be worth pursuing, and to close down would be a bad ‘loss of face’. We have done what we could to support its claim and assistance from Boxer Indemnity funds but the matter is not in the hands of the C.O….There is no chance at all of any assistance from the Home Treasury beyond the nominal sum of £300 a year for scholarships (even that has been queried by the axe-wielders; but we have managed to hold on to it on the ground that the University serves an imperial purpose and that this payment does serve as a symbols of the support of Hong Kong).”, CO 129/511/14.
  4. 崇基校友近日官方用語。
  5. 這體現在辦學團體的指導思想。1960年代,我有幸和何明華會督和關祖堯探討教會學校的定位,他們都強調,教育是潛移默化、引導(educate的拉丁原意)的工作,能教出好人就成功了,不必都成教徒;相反強行灌輸會適得其反。
  6. 崇基提出港九鐵路增設專站,若前者出資建設,師生可永久享用優惠票價。
  7. Sir James Duff和Sir Christopher Cox都是英國知名教育學家;Maxwell更是英國海外大學聯合會的主席。
  8. 1956年國民黨會同黑社會挑起暴動,死60人;1967年左派仿效紅衛兵挑起暴動,死51人。兩次流血事件改變了香港的軌跡,促成日後經濟起飛。
  9. 以新亞為例,早期還有蔣介石的支持,但逐漸被Yale in China替代。後者的代表Charles Long,是聖公會神職,曾幫助新亞籌款建農甫路校舍。錢穆和何明華會督相熟,有利日後籌備大學。
  10. 1957年初的會面只有教署主任Crozier不經意提到,我從旁證認為是和何明華會督連同Charles Long去談,代錢穆做説客,期待有人能提供更多資料。
  11. 有很多這類不一定成文的習俗,要瞭解香港的必須知道。又譬如,以前必須有主教、座堂才能稱city,否則只是town,所以開埠時只有town of Victoria,是1849年英皇制誥批准成立香港教區和建立聖約翰座堂時同時升級為city;連歷史博物館也曾出錯。
  12. 狄志遠,〈不要輕易破壞「共識」常規〉(2023.07.28)
  13. 我對1956年和1967年由左、右不同方面的投機、極端份子挑起的暴動都印象深刻。近日官場「新語」,勾起回憶,重聽起來倍感親切。
  14. 《左傳‧隱公三年‧周鄭交質》,「要」即「約」的通假字,應上中大的校訓:「博文約禮」之「約之以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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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專家報告的謬誤 (2022.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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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黃賢 標籤: 品味歷史 Back to Menu 目錄 Download下載

《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專家報告的謬誤 (2022.06.25)

香港第一宗以《國家安全法》起訴案件,核心環繞“光復香港、時代革命”口號。

控方委托劉智鵬攥寫“專家報告” (“光時報告”),企圖以其“奇特”方式詮釋該口號的兩個關鍵用詞:“光復”和”革命“。

案件已結束,被告放棄上訴,算是蓋棺定論。也慶幸法院沒有接受“專家“對兩詞的詮釋,事件也算告一段落。惟日前僥幸獲得SOPA( 亞洲出版業協會) 卓越評論獎,(SOPA獎有稱是亞洲普利兹),不妨溫故知新,以儆效尤。

灼見名家憑〈談首宗《國安法》案件控方專家報告系列〉 獲亞洲出版業協會卓越評論獎 https://www.master-insight.com/?p=299316

此官方“專家報告”,居然曾呈堂法院!其内容,無論古代史、近代史、當代史甚至今天事,都有淺顯的嚴重錯漏;而其歷史學、文字學,也欠精準。

遺憾的是,因是黑箱作業,責任何方很難厘定:究竟是劉智鵬的水平,抑或是律政司的授意,還是保安系統的指示,甚或其他未知因素乃至外部勢力,也不得而知。一言蔽之:香港好久未見識如此低劣的傑作。

三篇報導的全文連接:

「光時」報告之歷史迷失

「光時」報告之當代迷路

「光時」報告之政治迷惑

 

The Society of Publishers in Asia (亞洲出版業協會 SOPA) 2022 Editorial Awards
 
Publication: Master-Insight.com 灼見名家
Title of Entry: 談首宗《國安法》案件控方專家報告系列 / A commentary series on the prosecution expert report of the first ‘National Security Law’ case
Award Recipients: 黃賢
Judges’ Comments: With solid evidence – based on historical and current cases – and powerful argument, this series has laid bare the fundamental flaws of the HK government-appointed experts’ court submission on the meaning of “Restoring Hong Kong, Revolution of Our Times.” The interpretation of the protest slogan has proven to be crucial in the first National Security Law trial in Hong K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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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時」報告之歷史迷失 (2021.08.19)

 

「光時」報告之歷史迷失

 

首宗《港區國安法》案件在法庭上演,如控方專家報告援引資料,若有重要資料存在卻未找到,堪稱失職;找到卻因不利立論而不提出,則違反「公正無私及獨立」的要求,甚至涉及法律問題。

 2021-08-19

作者: 黃賢 標籤: 品味歷史 Back to Menu 目錄 Download下載

 

「光時」報告之歷史迷失

 

日前撰文,坦誠看不清香港的國家機器是在齊齊升呢,還是在同步墮落。用周恩來的話:「要下定論,為時過早。」沒想到,律政司立即鬧出一件既升呢又墮落的傑作。

説的是第一起以《國家安全法》起訴案件中的控方專家報告。該報告企圖詮釋「光復香港,時代革命」口號的用詞。遺憾的是,解釋「光復」部分有嚴重遺漏,足算墮落;推敲「革命」部分問題相同,唯演繹出很多國人敢想不敢言的結論,肯定是升呢。

先交代兩個技術性問題

其一,法庭已經有判決,完全尊重。唯希望上訴法院能重新考慮專家報告的價值。更重要的是,在指標性案件,應提前公開專家報告供FC(fact check),避免以訛傳訛,不良影響法院的考量,幫倒忙。

其二,對於專家證詞,《高等法院規則》有嚴格法定要求。專家證人對法院負有凌駕性的責任,必須公正無私及獨立,不能僅是一己之見,更不是某一方的訟辯人。該專家還必須簽署「屬實申述」確認該文件中所述事實屬實[1]

也就是説,專家報告援引資料,若有重要資料存在卻未找到,堪稱失職;找到卻因不利立論而不提出,則違反「公正無私及獨立」的要求,甚至涉及法律問題。

專家報告原有八個部分,六個部分未被法院採納,餘下兩部分企圖從歷史和文字角度定性「光復」和「革命」兩詞。

我對口號的政治涵義無興趣,只是關注報告是否完整、準確地詮釋「光復」和「革命」兩詞,達到公正無私及獨立的要求。

「光復」部分的嚴重遺漏

報告網羅不少古今書籍使用「光復」的例證,分兩部分,即三國到元朝和明朝迄今,不外想得出唯一結論:「光復」二字的意思,在中港台經千年未變,即:”a reinstatement of a perished state or a recovery of lost territory” (恢復落入敵人或異族領土)[2]

這些書籍囊括《三國志》等正史,也有《江湖小集》等小品,狩獵範圍夠廣,似乎做了功課。

遺憾的是,古今兩部分,都有關鍵「遺漏」,難免引人側目。而被「遺漏」的典籍,無論在時序、政治環境、作者背景以及文字語境,無疑都比專家引用的書籍更重要。

「光復先君之業」

報告古代部分的不堪,是遺漏了《郁離子·晚成》:「昔者齊桓、晉文公皆先喪其國,而後歸為五伯。越王句踐犧於會稽,而後滅夫差,作諸侯長。知武子囚於楚,而後歸相晉侯,光復先君之業。」

《郁離子》成書於元末明初,作者是劉基,引用的三個典故,前二者無疑是復國,卻沒有用上「光復」;反而第三個典故講知武子(智罃)只是日後繼承其父親的官位卻用上「光復」[3]

《郁離子·晚成》文中提及「光復先君之業」。

《郁離子·晚成》文中提及「光復先君之業」。

只此一例,已足以否定專家所言的「千古未變」,特別是《郁離子》出現在被引用書籍之後。治學要牢記Popper有關羅列和打假的論説[4]

但僅僅舉例不夠嚴謹,還必須評估引用的每一項資料的重要性,否則無疑犯羅列之謬誤。為更深一層否定專家報告的錯誤結論,謹以政治環境、作者背景以及文字語境分析以上引文(即現在歷史教學所強調的synopticity)。

劉伯溫何許人

《郁離子》約1359年成書,「郁離子」是作者的自稱。時值明朝推翻元朝之際,不僅是司空見慣的朝代更迭,更是驅逐異族的莫名發洩。此時政治環境對「光復」的體會無疑最深刻,但作者卻刻意不用「光復」,不墜老土窠臼,着實非凡。不禁要問「郁離子」是何許人,算是老幾,憑什麽本事。

《郁離子》的作者是劉基 (1311-1375),字伯温,封誠意伯,即家喻戶曉和《推背圖》齊名的《燒餅歌》「作者」劉伯溫[5]。書寫完這治國方略後,他就出山輔助朱元璋打天下,既推翻元朝建立大明,又穩定局勢保持國家安定,比任何專家報告提到的文人騷客更親身體會何為「光復」。

本來到此,立論已成立,即專家有關「光復」的武斷結論是錯誤的。但不妨再扒深一層,排除任何尚存疑問,免留口舌。也希望律政司日後聘用專家,能同樣嚴謹。

歷史定位

剩下有三個枝節,包括人身攻擊、八卦等問題。

學歷問題:劉伯溫究竟是什麽學歷[6]?幸好他考試成績彪炳,鄉試江浙第十四名。元元統元年(1333),未達到元朝25歲才能參加會試的規定,遂報假歲參考,居然考上個「漢人南人第三甲第二十六名」(總第44名,也算是個小學霸)。

打天下,武夫一介,他的文采也了得?後世譽他為軍事家、政治家、文學家及詩人,通經史、曉天文、精兵法。《四庫全書》對他文采評價極高,認為:「其詩沉鬱頓挫自成一家……其文閎深肅括……[是]傳世之文章」,非一般文人政客所能比[7]。這説明以他的遣文用字功力,完全掌握「光復」的意思絕對不是單一千古不變。

《四庫全書》對劉伯溫文采評價極高。

《四庫全書》對劉伯溫文采評價極高。

順便分析一下文字語境。專家報告援引的資料,就每一項都是孤證,即沒有説明該作者使用「光復」二字時,是否只有單一意思,還是會用於其他情景,即文字學所説的歧義……或許沒有答案,但報告沒有交代,無疑是又一個缺陷。

相反,劉伯溫的引文,把三種情景平行排比,意思再清楚不過。

最後,難免要八卦一下,是否流料?《燒餅歌》幾乎公認是冒名頂替無疑,非劉伯溫所著,是托其英名山寨一凡。那麽,《郁離子》是否也是流料?幸好歷史早有答案。

早在洪武十三年(1386),即劉伯溫死後11年已有單行本刊印,嗣後永樂二年(1404)、宣德五年(1430)都有新序。至成化六年(1470)和他的其他著作合編成《誠意伯文集》,還附上聖旨。迤至乾隆十六年(1782)收入《四庫全書》,傳承有序無疑。《四庫》作出鑒定時,還特別強調,附會劉伯溫的書籍繁多,「熒惑百無一真」,「惟此一集尚實出基手」。

報告有關「光復」古代部分的錯誤就此打住。以下兩篇,分別是:〈光時報告之當代迷路〉及〈光時報告之政治迷惑〉。

談首宗《國安法》案件控方專家報告  三之一

下一篇:〈「光時」報告之當代迷路〉

第三篇:〈「光時」報告之政治迷惑〉

註:

  1. 《高等法院規則》第38號命令附錄D「專家證人的行為守則」:守則的適用
    (1) 本行為守則適用於獲延聘為在法庭進行的法律程序的目的而提供或準備證據的專家。對法庭的一般責任
    (2) 專家證人負有凌駕性的責任,就關乎其專長範圍的事宜公正無私及獨立地協助法庭。
    (3) 專家證人對法庭而非對延聘他或付費給他的人負有首要責任。
    (4) 專家證人並非某一方的訟辯人。更重要的是,刑事檢控守則也有同樣規定,不當使用專家是司法部門的責任。
  2. HCCC280/2020 HKSAR v Tong. Expert Opinion of Prof Lau, AE305:Paras 45- 46: “…for about a thousand years in total. There was no obvious discrepancy in the application of the term “光復”….”“…its application in ancient China with meanings including the recovery of occupied homelands; restoration of perished countries or old systems, relics; (and) the restoration of original territory, regime, undertaking.”Para 56: “Consolidating the above words “光復 (restore/ recover/ revive/liberate)” have been used since the period of Three Kingdoms in China to modern times, and the meaning involved has not changed throughout a thousand years; whether in Mainland China, Taiwan and Hong Kong (the words) mean a reinstatement of a perished state or a recovery of lost territory.”
    以上結論無疑是錯誤的。未看到漢語版,但隱約感覺律政司的翻譯有問題。
  3. 智罃在晉國和楚國邲之战(公元前597年)被俘虜,在楚國當了九年人質,所謂「光復」即後來交換戰俘回國,得以日後繼承父親的官位。當時他的父親智莊子只不過是十二卿中排第四的中軍佐(雖然此前曾當過排第二的上將軍,而其家族地位顯赫,十二卿中還佔第二和第九位。)
  4. Karl Popper(卡爾·波普爾)是著名的哲學家,是科學方法的泰斗,提倡以「否證原則」(Principle of Falsification)驗證任何立論,因為羅列再多符合立論的證據,總不能窮舉,因而不能證明理論是對的;但一個例外即可將之推翻。這方法既方便打假,也能促進科學發展,因為能迫使立論者提出更精確的立論。科學家比較熟悉Popper;搞歷史、文字的,就看其視野。
  5. 劉伯溫生平可參看《明史·第一百二十八卷·列傳第十六·劉基傳》。其臨終警句:「夫為政,寬猛如循環。當今之務在修德省刑,祈天永命。」
  6. 在法庭已確認專家身份後,控方大狀依然在庭上追問辯方專家的學歷。法院曾裁定並多次認可以下結論:“Yet, the person’s expertise does not necessarily need to have been acquired in a formal manner. An ‘expert’ is a competent expert witness provided the court considers that he has the necessary expertise, however it was obtained. ‘Paper qualifications’ are not, therefore, essential.“ G Meggitt, “Expert Evidence: the New Rules” 2008,引用Barings plc (in liq) v Coopers and Lybrand (No. 2) 4 [2001] PNLR 22.
    此風不可長,以免催生更多的尊貴的假學歷。
  7. 《欽定四庫全書·集部六·誠意伯文集·別集類五·明》:「其詩沉鬱頓挫自成一家,足與髙啟相抗;其文閎深肅括,亦宋濓王禕之亞。楊守陳序謂:子房之策,不見詞章;元齡之文,僅辦符檄;未見樹開國之勳業而兼傳世之文章,可謂千古文豪,斯言允矣。大抵其學問智略如耶律楚材、劉秉忠,而文章則非二人所及也。」